项目:团结河(通州段二期)治理工程
建设单位:通州区团结河(通州段二期)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
说明:根据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》(苏水规〔2021〕8号)、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》(办水保〔2019〕160号)以及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》(水利部第53号令)以及等相关法律及文件,通州区团结河(通州段二期)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于2023年11月1日组织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。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、代建单位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和特邀专家。
验收结论:本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,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,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,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。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设计值,落实了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,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。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。
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(不小于20个工作日)。
附件:团结河(通州段二期)水土保持验收报告
团结河(通州段二期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
团结河(通州段二期)监测总结报告
http://prob4b5e9.pic4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ma0k.pdf
http://prob4b5e9.pic4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xr9z.pdf
http://prob4b5e9.pic4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1wol.pdf